西安市蓝田县环境保护局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应急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市环保局《关于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污染事故紧急会议精神》和省市环保局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仅限于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处置,对于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按照《蓝田县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一、处置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类型
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野生动植物破坏事故等。
二、处置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范围
包括一般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2、造成人员中毒;
3、因环境污染引起群体性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三、组织体系
成立以局长尚宏儒为指挥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抢险和处置组、应急监测组、信息报送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成员组成如下:
1、应急抢险和处置组由局长尚宏儒任组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赵宏斌、管理科科长姚宏民任副组长,成员有:贺永利、霍勇、赵普初、田随利、周卫锋。
2、应急监测组由副局长张高潮任组长,环境监测站站长王蕾虎任副组长,成员有:张爱军、杨西羊、韩春娟、惠泉龙、王安定。
3、信息报送组由办公室主任白富民任组长,办公室副主任苟娟妮任副组长,成员有曹云、霍 勇。
4、后勤保障组由副局长吴志海任组长,成员有赵琦、贺永利、李果、苌亚宁、李琳、王新利。
四、职责任务
(一)应急抢险和处置组
1、负责对污染区域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2、联络有关专家,组织应急事故咨询和方案论证;
3、研究拟定应急方案和处理措施,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各类应急事故预案库,不断完善和优化各类方案,并积极储备应急物资,做到有备无患。
(二)应急监测组
1、拟定应急监测预案;
2、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提供各类监测数据;
3、对污染事故发展动态及可能造成影响做出环境质量评估;
4、对事故造成生态破坏和影响提出生态修复方案,报批后实施。
(三)信息报送组
1、负责对突发污染事故信息收集,并及时反馈领导;
2、负责污染事故信息快速上报;
3、负责向可能受到污染影响的单位、居民报告可能受到影响;
4、负责报送污染事故查处的情况和结果。
(四)后勤保障组
1、负责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等后勤工作;
2、负责协调应急工作所需的物品、物资保障;
3、负责应急工作人员防护用品保障。
五、防范重点
(一)饮用水源地等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三)各类油库、加油站;
(四)重点污染源单位的污染物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六、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接报与行动
1、应急处理信息组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相应的指挥部报告,听候指令。
2、指挥部领导通过电话或直接安排先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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