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概念:指人民法院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请求,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征:1所要处理的是行政案件2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特定的,
公安行政诉讼的概念: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审判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功能:、
公安行政诉讼与公安行政复议:
公安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应性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联系: 区别:,诉讼是司法程序, 复议是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审理
公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指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以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由公安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以人民法院为主导的具体社会关系。特征:。,,。
公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回避、公开审判、、
公安行政诉讼的范围:
公安行政行为:指公安机关在实施公安行政管理中,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公安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
公安行政行为的效力:指的是公安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相对人和公安机关等产生的法律上的作用。包括::是公安行政行为一经成立,无论是否合法,:一经依法成立和生立效,:一经成立后,:指行政行为生效后,使其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公安行政行的合法要件:
公安行政行为的种类::抽象公安行政行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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