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为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 首问责任制是指外来人员来公司办事, 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聘用试用期人员)。(二)首问人的责任: 1 、办事人来我公司教育或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要主动热情解答办事人的教育,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 应当即办理, 一次教育告知有关事项, 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2 、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人应主动为对方告知或联系有关经办责任人。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 首问人应向对方说明情况;若对方有需要转告或日后继续帮助其联系的,首问人应将前来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进行登记, 并负责转交(告) 经办负责人; 若遇经办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及时向分教育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3 、属于本公司其他部室职责范围事项,首问人要主动告知对方所办事项的部室,必要时帮助对方联系相关部室或责任人。 4 、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公司职责范围能解决的,首问人应向对方作解释,并尽自己所知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 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 使用文明用语, 禁用服务忌语, 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三) 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职业务, 了解公司各部室的岗位职责, 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和业务技能, 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四)对遵守首问责任制的个人,群众评价好的,单位将予以表扬鼓励。(五) 对违反首问制被投诉查有实据的, 视情节将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直至扣发奖金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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