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上诉状范文
人身损害上诉状范文篇【1】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男,汉族,29岁,住XX省XX市鼓楼区XX路XX花园XX区502室。
电话:0591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电话: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省XX县三江并流梅里雪山景区管理局。
住所地:XX县政府
法定代表人XXX,该局局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扎西某某,男,1968年生,藏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第二村民小组。
上诉人因与二被上诉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4)迪法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简称原审判决),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XX省XX*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4)迪法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
2、、误工费40820元、护理费30000元、交通费2576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00元、营养费8916元,残疾辅助器具费12040元,后期康复护理必需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5224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元。
3、判决二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上诉人王某某误工费中月固定收入的问题。
上诉人月固定收入应为4082元(上诉人一审提供的证据14可以证明),而非一审法院认定的1416元(被上诉人景区管理局一审提供的证据11),理由如下:
1、XX东南电视台只是福建电视台的一个频道,根据XX电视台的规定,需要对外出具员工收入状况时(比如员工按揭贷款时需要向银行提供收入情况)必须由福建电视台人事保卫部统一出具,因此被上诉人一审提供的证据11是无效证据,月固定收入应采用上诉人一审提供的证据14。
2、被上诉人的证据由XX东南电视台20XX年5月18日出具,上诉人的证据是由福建电视台20XX年6月14日出具,从时间上来讲,上诉人的证据效力也大于被上诉人的证据。
3、众所周知,记者的实际月固定收入除基本工资外,还有大量的采编稿费、奖金等收入。
因此,由福建电视台20XX年6月14日出具的收入证明能反映上诉人的真实收入。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上诉人已取得一份新证据,该证据(随本上诉状一并寄往贵院)由福建东南电视台出具,证明上诉人王某某月平均收入为4082元。
二、上诉人王某某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过错,。
首先,雨崩瀑布是中共XX县委、XX县旅游局对外公开宣传和作为精品旅游景点对外推介的(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五、六、七可以证明),上诉人是在景区内去雨崩瀑布的路上受伤的。
其次,上诉人是在梅里雪山景区售票处买过门票(买门票同时还购买了旅游人身保险)并经旁边检票设卡处检票后放行进入梅里雪山景区的,而雨崩瀑布是该景区中的一个景点。
(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17、19、20、21可以证明)。
第三,原审判决14页17行也认为,“原告王某某购买门票的行为,是对被告景区管理局向社会公众要约的一种承诺”,那么景区管理局的要约内容是什么呢?上诉人在一审提交的证据五、六可以证明,雨崩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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