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_华立集团总部规章制度
制度名称
集团总部车辆管理制度
编号
2005XWGZ000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车辆管理办法
第三章 司机管理办法
第四章 附加车辆管理制度
修改时间
修改条文
修改人
审批人
发布日
生效
是/否
批准人
日期
华立集团总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司车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车辆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公务车辆。
本公司的车辆由秘书处总部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车辆未经同意不能转交他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确保行车安全。
车辆由车辆主管负责依据车号进行车辆信息登记,并统一缴纳进行规费的缴纳及安排维修。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交车辆主管统一调度。无"派车单"者,司机可谢绝出车。
为了尽可能的满足各部门能够使用上车辆,故各部门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在下班之前提交“派车单”,无预约的部门原则上不予派车(特殊情况除外)。
为了尽可能的满足各部门能够使用上车辆,市区单趟10公里(含)以内的,原则上不予派车(特殊情况除外)。
无"派车单"擅自出车,公司有权向使用人及该车司机相应处收取以100元/人的车辆使用费,如遇交通事故者司机按交通安全责任书所规定条例处罚,使用人按公司行政管理条例处罚。
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记录表",并于次月5日前呈车辆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
经批准的私人用车,应负担承担使用3元/公里的油资,由申请人使用人于车辆使用完毕后,缴至公司财务部门。
车辆维修应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附表二),注明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核准后,前往公司指定地点维修。
车辆行使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告知车辆主管,如隐瞒不报,责任人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司机按交通安全责任书规定处理。
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三章 司机管理办法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确保安全驾车。并同时应遵守本公司集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有效的地维护公司形象。
司机应不断的地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专业技能,有效、安全的地驾驶车辆。
司机应爱护公司车辆,每日清洁,平时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注意保养维护,经常定期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行驶。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证件是否齐全和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并严重威胁行车安全时,应及时告知车辆主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车辆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维修车辆要注意节约,并不得虚开发票,一经发现予以加倍处罚。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赛车等)。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司
车辆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