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卫生管理制度(一)
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为加强全院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二、对医院职工开展全员性培训,使所有医务人员加强无菌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及方法,保证洗手和手消毒效果。
三、全院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如流动水,洗手液)。
四、重点部门。手术室、产房、急诊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镜室___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五、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每季度应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七、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八、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九、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一、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菌落总数应≤5cfu/cm²。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二、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菌落总数应≤10cfu/cm²。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三、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菌落总数应≤15cfu/cm²。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四、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附
一、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认真揉搓双手至少___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六部洗手法)(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3、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注意事项】
,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手消毒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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