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docx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2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为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强化重点环节和流程管控,全面提升基层单位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程项目开竣工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开竣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秩序,保证开、竣工行为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切实保障遵章守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其开工、竣工、停工、复工活动,均按本办法管理。
职责划分
第三条 工程中标后,策划项目开工、进场准备,施工中停工、复工等活动属生产管理范畴,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开工所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部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交付验收工作主管部门为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第四条 公司负责所辖工程的开工、竣工、停工、复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开工、竣工、停工、复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工程的开工、竣工、停工、复工必须履行报审手续,根据工程规模、所在地域,对该项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开工管理
第七条 杜绝建设工程未履行内部审批擅自开工,申请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可不办理的条款除外)。
(一)已办理中标通知书。
(二)已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经公司委托授权组织实施。
(三)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四)向环保局申请建筑噪声排放许可证
(五)工地临时设施布置完成,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勘验合格。
(六)经公司或其授权单位批准聘任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到位。
(七)劳务分包协议已签订。
(八)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已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交底。
(九)已完成国家、行业、地方规定开工前须办理的其他手续。
第八条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程开(复)工申请表》,经所属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审批后,一周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需向公司报送《工程开(复)工申请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经理部管理班子聘任表》。
第九条 市场开发部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妥善保存施工许可证原件备查。
第十条 施工单位要积极组织施工,不得具备施工条件而无故拖延开工或不履行开工手续。
停工、复工管理
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超过30天的,应履行停工审批手续。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部事先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沟通一致,填写《停工报告书》,妥善做好现场安全、防火防盗和工程维护,经所属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停工,本地工程于一周内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工程合同造价不足100万元的工程,由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自行控制,不再向集团公司报告备案。
对于在工程建设中因与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发生矛盾引起停工,或停工将使公司违约的情况,无论工程大小、所处地域及停工时间长短,在停工前需由工程所属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停工。经批准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 因故由集团公司或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勒令停工处罚的,项目经理部要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三条 停工工程具备复工条件后,要积极申请复工,不得无故拖延。复工前按开工要求对工程及相关手续进行全面复查,根据办理停工手续的程序及权限进行复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竣工管理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和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内容施工完毕且具备初验条件后,方可申请办理竣工手续。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参加竣工验收或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第十五条 工程经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初验合格后,填报内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报送相关资料,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本地工程需技术质量部现场初验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六条 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监督,工程局、直属分(子)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配合建设单位预邀监理、设计、勘查、质监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处罚
第十七条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罚5000~50000元,并责令停工、限期补办,否则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停办该施工单位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未履行内部开工、竣工、停工、复工审批手续,擅自实施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曾英雄
  • 文件大小86 KB
  • 时间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