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数学与统计学院各班级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暂行办法。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学院“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坚持“服务中心、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争创特色”的方针,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主题,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内聚合力,外塑形象,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评先进”、“树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工作。二、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数学与统计学院全日制在校班级(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全院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并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学生。三、评选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体现可操作性; 2、榜样引领原则:被评出的人选确实是优秀的人员,对推动全院的宣传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民主集中原则:由学院领导、辅导员、宣传部部长、新闻部部长组成评选团。四、评选办法: 常熟理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 试行) [2012 年5月]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班集体先由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总结,向学院申报,分团委宣传部、新闻部汇总情况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评,提出初步名单,报学院分团委审批,选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班集体 2个。(二)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由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出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名单并写出先进事迹材料,报学院分团委审定,选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5名。五、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学年末宣传部、新闻部对各班级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居于前列。 2、内外宣传工作成效显著。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本院、本班的教学科研成绩和开展的各种活动,效果较好。 3、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深入。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进取奉献,团结协作好,无违纪违法行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强。 4、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学院开展的班风学风建设、文明修身等活动中成效显著,班级学生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高;善于发现、培养和推广典型。(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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