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委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人口计生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2510615,82510623。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专门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和门户网站等公开途径。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基本情况如下: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确定由委主任亲自负责、全委参与、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的工作方针,通过召开主任办公会、科长会等研究部署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区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始终要求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开展“阳光计生”活动入手、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关注本委职责范围内的舆情动态,保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全面落实《海淀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职责》,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充分准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业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区政府相关文件及本委制定的相关制度,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实际,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属性,全面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定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发布时限、收费、公开载体使用和维护等,规范受理举报投诉的办理流程和具体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工作和配套工作,保障公开工作稳妥推进。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自我监督。开展工作调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及时更新,加大公开内容。按照《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海淀人口计生委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海淀区人口计生委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办法》等制度,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坚持边公开边录入的原则,保证不遗漏信息,不缩减程序,不延迟公开。向区文档中心保质保量移送由本委产生的纸质政府信息。
积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在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和本委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宣传手册、宣传单页等形式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和纸质政府信息。将委办公室设为专门受理依申请公开场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摆放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接受群众的当面申请和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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