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维修制度
•公司回访维修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室、工程科、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材料 科等组成。工管部/安装分公司的回访维修小组,由工管部/安装分公司 经理室、工程科、 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组成。
.回访维修工作在公司回访维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工管部/安装分公司的回 访维修小组填发“回访单”,并将回访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记录在“回访单”内。组织有关 部门分析原因,制定出相应维修方案,并填写“产生原因,处理意见”,并由工管部有关部 门会签。
3•工管部/安装分公司回访维修小组应在维修方案制订后一周内编制维修计划。负责 落实、督促、安排施工人员进场组织维修,维修完毕后,由技术质量科负责检查、验收。安 全环保科还应在维修前负责制定维修安全措施。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工管部/安装分公司应将“房屋工程保修和使用说明”送达建 设单位。
-工管部/安装分公司的回访维修小组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半年内进行第一次回访,一年 内进行第二次回访。回访前一周,应将回访日期用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对方。
6-凡用户来函、来电、来访等反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应立即组织回访,听取详细意 见,并在一周内予以答复。然后根据需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并记入竣工工程质量回访单, 写明处理意见。几国家重点项目、市重点项目及实事工程在接受投诉后,回访工程应在三天 内着手进行。
7•各回访维修小组通过回访后,凡发现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免费包修,凡发 现因设计造成而影响使用且有危险的,也应进行维修,但要办理相应手续,注明费用由开发 商承担。凡发现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应向顾客(用户)说明,原则上由顾客自理。如 合同中另有规定,则按照合同办理,不排除合同规定外的服务内容。
8•工程质量问题,由工管部/安装分公司自行组织维修,维修完后工管部/安装分公 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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