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民法.pdf刑法民法
刑法总论 核心和刑法理论体系的基础。
概念: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观
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1)基本的犯罪构成:刑法分则条文就某
意义:犯罪构成理论对我国刑事立法,刑事 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司法,刑法理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修正的犯罪构成:以基本的犯罪构成
(1)犯罪构成作为法律规定的成立犯 为基础对其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
罪的要件,它是定罪量刑的准绳。 犯罪构成。包括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
成立犯罪的标准,一罪和数罪的标 态和共同犯罪形态(帮助犯,教唆犯)
准,罪与非罪的标准,为正确量刑 等。
提供依据。 (2)标准的犯罪构成:又称普通的犯罪构
(2)强调依据犯罪构成定罪量刑, 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有通常社
有利于贯彻法制原则,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准确打击犯罪。 是处罚的基准形态。
(3)在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是其 派生的犯罪构成: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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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以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 (2)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之
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 一,而犯罪对象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
成。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和加重的犯罪构成。 性要素之一。
(3) 任何犯罪都必然会侵害一定的客体,
3.犯罪客体 但是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侵害。
概念:犯罪活动侵害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
社会生活利益(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对象: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 概念:刑法所规定的,说明犯罪外在表现的
接指向的具体的人,物或信息。 诸客观事实。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
联系和区别: 果,时间,地点,方法。
(1) 二者概念,二者是现象与本质的关 危害行为:
系。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之中,揭示 (1) 概念行为人在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
犯罪的本质,犯罪对象是它的载体。犯 害社会的并为刑法所禁止的身活动。
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往往是通过 (2) 分类:作为是指积极的行为,行为人
侵害或指向犯罪对象来实现的。 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某种被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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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的行为,违反了禁止性规则。 概念: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实际
不作为是指消极的行为,即行为人 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消极的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 刑法中的意义:
的行为,违反命令性规则。 (1) 危结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所
(2) 不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行为人负 有的过失犯罪都要求发生法定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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