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实施方案.docx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实施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推动环境卫生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XX〕106号)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当前我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现提出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城市进展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的环卫管理体制,努力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环卫事业进展规律的运行机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进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服务。环卫体制改革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层层监督、奖罚分明”的原则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法,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的目的。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一把扫帚扫到底。
市区44条主次干道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作业方式,即道路清扫保洁区域内道路两边建筑物至建筑物之间的卫生、道路绿地花坛(不含游园绿地)的日常卫生、果皮箱的保养与清掏等全部由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单位统一作业,变过去一条路几家扫为一家扫。转变过去责任分工不明确,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二)强化区域性属地管理。
以市区44条主次干道为框架,划分五个区域,分别由机械化清扫公司和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开发区支配本单位、本辖区的清扫保洁作业。
实行机械化清扫,有利于保证环卫工人的人身平安,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都有明确的要求,国家建设部对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也有明确的规定,即要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20%。依托原机械清扫管理中心组建机械化清扫公司,由机械化清扫公司负责市区牧野大道以东、平原路以南、向阳路以北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全市机械清扫区域保洁面积为109万平方米。
(三)管干分别,重在管理。
全部原环卫作业单位组建成环卫服务实体,环卫作业实体与社会卫生保洁组织共同参与道路清扫保洁竞标,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担当道路清扫保洁任务。成立新乡市环卫督查监理部,负责对全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日常检查、督查和考评。
(四)改革用工制度和安排制度,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变行政管理为合同管理。
各作业服务实体在用工上依据作业需要进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经费拨付方式由原来的按人拨付改为按工作量拨付,由原来的定量如数拨付变为以考核结果按合同拨付,实行奖优罚劣。
(五)建立竞争机制,推动环卫作业市场化进程。
机械化清扫公司内分为2―3个分公司,实行内部竞标、市场化运作;市区其他道路按“属地管理”原则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社会化模式组织实施运作和管理,市政府对各清扫保洁区域依据统一的卫生和嘉奖标准进行考核。
三、建立健全监督、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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