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大庆市重大动物疫病区域督导表督查内容督查要点是否完成是否一、政府领导组织情况(一) 动物防疫双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县(区)兽医部门与乡(镇)兽医部门,行政和技术两条线层层签定责任状情况。(二) 动物防疫工作部署情况检查春、秋二季动物防疫工作计划、方案、部署、会议记录、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三) 防疫工作资金保障情况当地财政部门部署防疫资金的文件录( 使用方向决议性文件、使用记录) ;县区、乡政府防疫员工作补助下发到防疫员的原始记录。二、动物防疫工作情况(一) 重大动物疫病物资储备情况要储备充足的疫苗、消毒药品、器械设备; 物品摆放要整齐; 县区财政要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金。(二)重大动物疫情值班、举报记录、疫情处置情况要建立值班记录、举报记录,记录完整、清晰;疫情举报内容要及时调查核实,留档备查。(三)防疫责任区建设情况防疫责任区要有独立房屋; 责任区设备要能正常使用; 责任区要有能够胜任基层防疫工作的充足人员。(四) 免疫档案填写、耳标佩戴、免疫证使用情况免疫档案填写要完整、详实;动物耳标佩戴要齐全,查发放记录;动物免疫证明要开始使用,查防疫员已开具动物免疫证存根。二、动物检疫工作情况(一) 动物防疫责任区建立养殖监管档案情况档案要记录完整、规范、详实。(二)产地检疫情况要建立产地检疫申报制度;检疫员要查验出栏动物耳标、免疫证明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免疫证明存根要留存备查。(三)屠宰检疫情况入场动物索证、索标率要达到 100% ; 检疫与屠宰同步, 检疫率达到 100% ; 宰前、宰后、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完整。(四)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情况要 24 小时上岗,对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过往车辆检查记录齐全、完整。(五) 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屠宰企业的无害化处理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检出的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是否及时进行生物安全处置。(六)监督分所建设情况要有独立的房屋,配齐检疫监督人员,能够对管辖区域的动物防疫、检疫、监测等兽医工作开展监督执法。三、动物诊疗和兽药监督管理(一) 动物诊所处方和病历建立情况动物诊所要使用规范的兽医处方;动物病历要建立和长期保存;医疗废弃物要及时进行无害处理。(二) 兽药 GSP 认证工作完成情况兽药经营企业是否全部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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