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踏勘确认书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就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所属废旧电机资产包(一)挂牌转让一事,本公司(本人)已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经勘察,本公司(本人)确认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和内容及相对应的实物已进行了核对且并确认无误;对所有转让标的的范围、现状、瑕疵、地理位置以及周边环境等各种情况均已经充分了解。
二、本公司(本人)确认转让方已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完全认可标的各方面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踏勘人)(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踏勘确认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