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杭政办〔 2007 〕 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行政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七年九月七日杭州市行政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监察机关的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执法监察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一、市和区、县(市) 行政监察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行政监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本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遵守和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等情况实施执法监察。二、行政监察机关应当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紧密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三、实施执法监察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政监察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和程序要求。四、实施执法监察一般由行政监察机关独立进行, 也可提请其他监督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予以协助。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织特邀监察员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五、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执法监察职能, 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六、执法监察的内容: (一)对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政府重大改革措施和行政、经济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改善行政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六)其他应该监督检查的事项。七、执法监察的方式: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监察对象实施执法监察; (二)专项执法监察和全面执法监察; (三)经常性检查和跟踪检查。八、执法监察的方法: (一)要求被监察单位进行自查; (二)对监察对象进行抽查或重点检查; (三)行政监察机关进行全面检查。九、执法监察工作程序包括立项审批、组织实施、总结反馈及立卷归档。十、执法监察实行立项审批制度,应当填报《执法监察立项申报表》。《执法监察立项申报表》由承办单位填报,经监察局分管领导审阅,提交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后,由监察局局长签批。重大、复杂的执法监察项目的立项,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备案。十一、执法监察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由承办单位负责起草。执法监察实施方案须经监察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执法监察的指导思想及目的; (二)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三)执法监察的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四)执法监察的时间安排; (五)执法监察的组织领导及分工; (六)执法监察的工作要求。十二、对行政监察机关主办、相关政府部门协办的执法监察项目, 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应当进行会签。十三、执法监察实施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成立检查组,确定检查组长及参加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 (二)执法监察项目需要其他政府部门配合的,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应当征求配合部门的意见; (三)对组织参加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必要时,经批准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执法监察事项及通信地址、举报电话。十四、执法监察一般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向监察对象发送《监察通知书》或其他书面通知,告知相关监察事项及工作要求。(二)检查组在实施执法监察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宣传执法监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如需要被检查单位先行自查, 应督促其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三)检查时可采用列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与有关人员谈话、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或调查、调阅或审查有关文件和资料等方法。(四)检查组在实施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清事实,剖析原因,分清责任。十五、检查组在实施执法监察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监察局领导报告: (一)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 (二)拒绝或阻碍执法监察,拒绝或拖延提供与执法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和情况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和情况的; (四)隐匿、转移、篡改、毁灭证据的; (五)拒绝就检查组所提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的; (六)检查组认为应该报告的其他情形。十六、检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撰写执法监察情况报告。执法监察情况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执法监察的基本情况; (二)执法监察的主要做法; (三)检查中发现的
执法监察立项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