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页 共 41 页
、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简单积水的地点。
、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实行降温及隔热措施。
,简单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觉破损、渗漏,必需马上进行平安处理。
、场地,必需有各种平安管理制度,如巡回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
,应配备品种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常常处于良好状态。
“严禁烟火”
的标记。
、场地旁边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特别状况,须经经营部同意,并实行平安措施后,方可进行。
、乙炔气瓶严禁与氧气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
7领用要求
,必需写明物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办理领用手续,妥当管理。
,试验、探讨用料每种数量不得超过10Kg;生产用料每种数量不得超过200kg,现场存放应符合本制度第6条有关要求。
8火灾扑救
、保管、领用人员应了解物品的火灾危急性特征,驾驭相应的扑救常识,学会运用灭火器材。
,应依据物品的火灾危急特性实行相应的扑救方法和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钠、钙、镁、钛、铝粉及电石等各种忌水的物质不能用水灭火。
、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须采纳泡沫灭火,若不够时可用喷雾水和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可以用水灭火,亦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不能用密集水流灭火,应当用二氧化碳、氮气或雾水灭火,铝粉用细砂灭火。
,可以用水,亦可用其它灭火剂灭火。
,首先要切断、堵塞气体来源,并用密集水流或二氧化碳、氮气灭火。灭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
9废物处理
,不得随意倾倒、抛弃。
。
10奖惩
。保管人应常常进行检查。经营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和损失程度进行惩罚。
11动火规定
、易爆工房严禁烟火,不准运用电炉和其它明火
易燃物品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