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案分析
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案分析
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案分析
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案分析
摘要:2008年中信泰富集团外汇合约曝光,产生高达155。,相关外汇合约导致已变现及未变现亏损总额为155.07 亿港元,而且亏损有可能继续扩大。中信泰富两名高层即时辞职。
当日,中信泰富股价开盘即暴跌38%,盘中更一度跌至6.47港元,跌幅超过55。4%,当日收报于6。52港元,跌幅达55。1%,远远超过业界预计的20%左右跌幅.
2008年10月22日香港证监会确认,已经对中信泰富的业务展开调查,而由于中信泰富的股价在两天内已经跌了近80%,联交所公布的公告显示,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及母公司中信集团,于场内分别增持100万股及200万股,来维持股价稳定。2008年11月,中信泰富终于获母公司北京中信集团出手相助。中信集团向中信泰富授出116亿港元的备用信贷、认购中信泰富发行的可换股债券,以及承担中信泰富在外汇累计期权合约的损失。2009年3月26日,中信泰富公布08年全年业绩,大亏126。62亿港元。荣智健也因此事件辞去中信泰富集团主席。
二、相关金融工程理论
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事件的起源是中信泰富集团为了减低西澳洲铁矿项目面对的货币风险,签订若干杠杆式外汇买卖合约,在澳元持续走弱的情况下引致巨额亏损。
(一)外汇远期合约
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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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远期合约是指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按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远期合约并不能保证其投资者未来一定盈利,但投资者可以通过远期合约获得确定的未来买卖价格,从而消除了价格风险.
远期合约的优点在于:不在交易所集中交易,而是由交易双方具体谈判商定细节,双方可以就交割地点、交割时间、交割价格、合约规模、标的物的品质等细节进行谈判,以便尽量满足双方的需要。同样是因为没有固定集中的交易场所,不利于信息交流和传递,不利于形成和发现统一的市场价格,市场效率较低。
远期外汇合约的交易对象是某种外汇,是指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按约定的汇率买卖一定金额的某种外汇的合约。
,出口商以短期信贷方式卖出商品,进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买进商品的情况下,从成交到结算这一期间对交易双方来讲都存在着一定的外汇风险。因汇率的波动,出口商的本币收入可能比预期的数额减少,,有远期外汇收入的出口商可以与银行订立远期外汇合同,一定时期以后,按签约时规定的价格将其外汇收入转让给银行,,一定时期以后,按签约时规定的价格向银行购买规定数额的外汇,从而防止汇率上涨而增加成本负担。
(二)累股证
本次中信泰富涉及的外汇远期是较复杂的一种金融产品,名为对冲风险外汇合约,是累股证的一种变种金融产品,是将交易对象变为外汇而非股票。
累股证也被称为累计股票期权,英文名称为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简称KODA,也被称为Accumulator。它是一种以合约形式买卖资产(股票、外汇或其它商品)的金融衍生工具,是投资者与私人银行(庄家)的场外交易,一般投行会与客户签订长达一年的合约。发行商锁定股价的上下限,并规定在一个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以低于目前股价水平为客户提供股票.
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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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umulator"(累股证),因其杠杆效应在牛市中放大收益,熊市中放大损失,被香港投行界以谐音戏谑为“I kill you later(我迟些杀你)"。投行向客户提供较现价低5%~10%的行使价,当股价升过现价3%~5%时,合约就自行终止。当股价跌破行使价时,投资者必须按合约继续按行使价买入股份,但有些投行会要求投资人要双倍甚至三倍的吸纳股份.
例如,假设某公司股票现价为100 元人民币,KODA合约规定10%折让行使价,3%合约终止价,两倍杠杆一年有效。这意味着,尽管该公司目前股价为100 元人民币,但KODA投资者有权在今后的一年中,以90元人民币行使价逐月买入该公司股份。如果该公司股价
升过103元人民币,合约就自动终止。但是如果中移动股价跌破90 元人民币,投资者必须继续以90 元人民币双倍吸纳股份,直至合约到期。
这样的产品在牛市来说,无疑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客户通过合约不断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进股票随后卖出,赚取其中的差价。但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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