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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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定义是: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有关律师见证业务的法规,只有河南省信阳地区司法处制定并下发了《信阳地区律师见证基本规则(试行)》。所以,律师见证业务目前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二、接受企业(委托人)的委托,对其下属公司及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此项业务在发达国家已非常普遍,但在中国内地,仅有大型外资公司聘请外国(含香港地区)律师事务所办理此项业务。此项业务有大的发展空间,但律师事务所的责任和风险也很大。
三、就委托人委托的事项进行调查取证。与诉讼中的调查取证不同的是:这种调查取证不仅仅限于法律赋与的查阅档案和询问证人的权利,而是律师凭借其广泛的社会关系和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收集、整理有利的信息,例如合作者的诚信度、历史背景、利害关系等,这种调查取证并不是专为诉讼而收集的。 按照上述“非诉讼律师业务”的定义,我认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而承办相关法律事务亦属“非诉讼律师业务”范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将“担任法律顾问”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分别列举,并不等同于理论上对律师业务的分类,更不能排斥使用逻辑上的二分法对律师业务进行分类。因此,我认为担任法律顾问与办理非诉讼律师业务不是相互独立。法律顾问(包作常年法律顾问和单项法律顾问)是非诉讼律师业务的一个产品组合形式:即把多个非诉讼律师业务组合在一起,再确定一个年限,便名为法律顾问。换言之,非诉讼律师业务包含法律顾问在内。但是,法律顾问是现在非诉讼律师业务的主要内容,毫不夸张地说,法律顾问在非诉讼律师业务中的比重占90%以上。所以,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就做好了非诉讼律师业务
非诉讼律师业务的市场定位与业务开拓
一、市场定位
市场定位包含了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市场分析,即明确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市场范围和具体内容,掌握社会对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具体需求;二是确定自己在市场中的大体位置,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自身现阶段综合实力相对应、能适应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层面。
(一) 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的目的是挖掘和找出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存在的具体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非诉讼法律服务已呈现出细化和多元的趋势,广义来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处理和解决的事务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都可包含在非诉讼法律服务范畴之内。在此概念下,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理解为三类:
⑴ 基础服务类。包括日常法律及政策咨询、法律文件起草、商业谈判、债务催收、诉前和解、律师见证、律师声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规范建制、置业与投资、版权登记、工商登记、代理保险投保等。这类法律服务既可包含在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中,也可独立作为单项非诉讼法律服务。与诉讼业务相同,此类非诉讼律师业务大多是每位律师的基本功,也是律师每天都在从事和开展的基本法律服务。
⑵ 高端项目类。包括公司设立、企业改制、收购重组、破产清算、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及项目转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重大资产处置、连锁经营、金融债权或资产包转受让、银行贷款审查、商标专利申请、转让与许可使用、股票债券发行、股权激励机制设计等。这类服务专业化要求高,律师执业风险和工作量大,且通常需要律师团队协作进行。
⑶ 居间类。此类服务是律师以通过向委托人提供订立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为对象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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