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技术标准
广东省建委[1994-3-21]
1总则
(以下简称小区)的规划与建设质量,改善居民生活 环境和居住条件,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地土,特制订本规范。
,并应与城市道路 标高合理衔接。
2. ,应符合表2. 。
场地名称
适用坡度(%)
密实性地面和广场
0. 3 — 1. 5
广场兼停车场
0. 2〜0. 5
室外儿童游戏场
0. 3—2. 5
室外运动场
0. 2—0. 5
室外杂用场地
0. 3—
绿地
0. 5—2. 5
。
. 1当自然地形坡度小于8%时,宜采用平坡式连接。
2. %时,宜采用台地式连接。
台地之间应用挡土墙和护坡连接。
2. ,应根据地形特点设计。山区、岳陵必须考虑防洪。 对地面水排水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2. . 1小区用地内应用暗(管、沟)排除地面水。
2. (管)极不经济的岩石地段,或在山坡冲刷严重, 管沟易堵塞的地段,允许采用明沟排水,%〜%。
2. ,其路面坡度应大于0. 3%„
。小区总用地控制指 标应符合表2. 2. 1规定。
:小区总用地控制指标(m7人)
类别?城市类别〉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小城市
I类小区
低层
30—32
33 〜35
35—38
多层
26 〜30
30 〜33
31 〜36
中高层
24—28
26—30
-
II类小区
低层
23 〜25
24 〜30
25—33
多层
15 〜18
16—20
16 〜25
中高层
12 — 14
13 〜15
-
高层
10—12
11 〜13
一
III类小区
多层
13 — 16
14 〜16
15—20
中高层
10 〜12
11 — 13
-
高层
9—11
10 〜12
-
注:①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 5人计算。
②低层住宅指3层及以下的住宅;多层住宅指4〜6层住宅(含6层);中高 层指7〜9层住宅(含9层);高层住宅指10层以上住宅。
、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 地,各项用地面积和占的比重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其它用 地不参与平衡。
各项用地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 2. 2规定。
2. 2. 2当需要为满足当地城市规划而增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项 目和规模时,用地比例可酌情调整。
表2. :小区用地平衡指标(%)
用地构成
小区类别
I类小区
II类小区
III类小区
小区用地(R)
100
100
100
1住宅用地 (R01)
50 〜60
50 〜60
55~65
2公建用地
(R02)
20 〜25
20—28
18—25
3道路用地 (R03)
10—15
9—13
7—12
4公共绿地
(R04)
12 〜20
10—15
8—10
、住宅、层数、日照、间距、绿 化等因素综合确定,。
:住宅建筑密度(净)最大指标(%)
小区类 别
住宅层数
低层
多层
中高层
高层
I类小 区
40
30
25
-
II类小
区
50
35
28
22
III类小
区
一
40
30
25
. 2. 4规定。
表2. 2. 4:小区容积率最大指标
小区类 别
住宅层数
小区用地(R)
低层
多层
中高 层
高层
I类小 区
1. 0
1. 5
1. 8
一
100
II类小 区
1. 2
1. 8
2. 0
4. 0
100
III类小
区
-
2. 0
2. 2
5. 0
100
3. 1小区建筑群体空间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
,有利组织管理。
,方便经营、使用和 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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