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管理细则
(草案)
为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做好全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接受和培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方法:
:通过学习和工作,使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强基础理论,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学术水平,为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打下基础。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须具有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必须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有较强的学术水平,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培训;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
:青年骨干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导师指导负责制。导师应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了能使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接受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优势学科,能为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和工作条件。
青年骨干访问学者以参加科研为主,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在校研修期间应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完成访问计划。访问期限为一年。
: 国内访问学者研修结束后,需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导师应根据国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学习表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经考核合格者由教务处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如不能按计划完成预定任务的,则作为一般单科进修,不享受国内访问学者待遇。
:接受学校有一名副校长分管此项工作,教务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访问学者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访问学者报到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原定课题方向制定学习和工作的具体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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