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农庄(民宿)策划方案思路框架
2018-11
第一页,共三十八页。
CONTENTS
民宿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
壹
政策背景-共享农庄
贰
项目建设原则及内容
叁
开发模式、扶持政策
肆
相关要素:设在内的11个近远郊区,其中60%位于北京一小时经济圈内。记者看到,以位于门头沟区的一套名为“梦我小区”的农庄为例,一套一宅一院的农庄,。“市民既可以选择这种已经装修好的农庄,年租金从2万元到5万元,也可以定制或者自己装修,自己装修的农庄仅需要支付土地成本即可。”钟鹊飞解释称,由于是从农民手中统一租赁到宅基地,所有权依然在农民手中,但是通过这种模式农民一方面可以实现租金增收,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为自家或周边农庄提供物业服务的方式获取工作收入。“以租近为例,1年5万元的租金,农民可以分成2万元。
“共享农庄”就是在不改变农民所有权的前提下,将农村闲置住房进行个性化改造,形成一房一院一地,并根据需求改造为市民田园生活、度假养生、文化创意产业等多种模式,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为平台,与城市租赁住房需求对接,形成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城市消费者“四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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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1、“三权分置” 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有效实现形式。2017年8月29日,国家允许包括北京在内的13城市试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政策直接催生了“共享农庄”创新项目。
“共享农庄”模式的优点在于农民最大程度的自愿、自主、自发参与,充分尊重了农村发展现状与传统民俗风情,在不影响正常农村生产生活的环境下,引导农民盘活资源、参与创业或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市场与经营意识。
“共享农庄”提倡因地制宜,在统一规划下小规模、创新性发展农庄经济,避免了过度城镇化过程中对农业生产环境的侵害,能让无法规模城镇化或不满开发商开发的区域也享受人居升级,又逐步实现农民增收与科技导入、城乡交流融合。“共享农庄”第三个优势是,农庄使用权共享,收益在合作各方共享,资产增值收益大部分归属农民,平台获得信息中介服务费用,日常经营与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税费归属政府。
2、“安、居、乐、业”四个要义
“共享农庄”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土地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心紧密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政策改革方向,从城乡需求端出发,参与设计完成的这一农村集体土地改建租赁住房的创新性解决方案。中国人民大学土地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叶剑平教授说,整个模式设计突出了“安、居、乐、业”四个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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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乐、业”四个要义
安 居
乐 业
“乐”,就是农民将闲置资源租赁经营权有偿让渡,不仅获取闲置资源的合理回报,农民增收满意,市民能实现田园梦、创业梦,提升居住品质和感受,政府税收增加,何乐而不为。
“安”,就是安心、安全。不改变农民产权归属,农民、农村资产安全,“庄家”平台提供信息中介、法律确权、规划设计、改建报批、租赁运维服务,城市消费者同样安心安全。
“居”,简单来说就是在保障集体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和农民出空间,社会资本或城市居民、企业主要出资,共同翻建提高人居环境,改善周边宜居配套,形成宜居宜营的合作农庄,吸引城市居民或团体短租、长租或承包运营。
“业”,就是真正实现农民不离乡不离土实现创业、就业。城市资本、管理、人员有序进入农村投资兴业,过去单纯经济利益导向的大规模开发变为各方和谐共赢,这才是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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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享农庄?
村民可将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升级,将民宿出租,民宿的经营权、股权可转让。城里人、候鸟老人可租赁农田农庄,用于农业生产或农事体验。这就是未来的“共享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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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原则
1
2
3
逢建必报不能超过三层
坚持规划管控。强化农庄、民宿(客栈)建设的体量、高度和风貌管控,民宿(客栈)不能超过三层,充分体现海南地域特色。严禁以农庄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
基础条件好的村庄、农场先行试点
坚持资源共享。把农庄建设与全域旅游、百镇千村建设以及休闲农业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村庄、农场等先行试点。
优先在贫困村发展“共享农庄”
坚持助力脱贫。把发展“共享农庄”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优先在自然环境良好的贫困村特别是少数民族贫困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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