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四、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五、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 / 20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实行封闭。第二条施工现场布置合理, 开工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确保实施。第三条施工过程中严格安全技术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 合理组织施工工序,防止事故的发生。第四条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巡回检查。第五条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 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职业健康等要求。第六条施工现场的洞(孔)、坑、、高处作业、爆破施工等危险处, 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第七条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 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不小于 1 m。第八条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设置合理,沟、管排水畅通。第九条接送上下班人员宜选用客车,避免采用载重汽车载人。第十条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高温、潮湿、易于导电触电的作业场所使用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低于 m时,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 。 3 、照明灯具与导线的绝缘应符合有关规定。 3 / 20 第十一条施工区域、作业区及建筑物, 应执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设置必备的消防水管、消防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第十二条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一般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 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其它相应的个体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2、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并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3、未经领导许可, 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 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4 、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当乘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车。 5、挖掘机、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工作时, 任何人不得进入其危险半径以内。 6 、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7、在油库、炸药库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严禁吸烟及携带明火、引火物入内。 8 、严禁施工人员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禁止沿风管、水管等管道攀爬上下。 4 / 20 9 、严禁在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层同时作业,若无法避免时, 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警戒,方可作业。 10 、在施工中作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非施工人员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使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 明确高处作业的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达到作业安全的目的, 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适用 5 / 20 于本项目施工区域的高处作业。一、高处作业分类(一)、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1 、高处作业高度在 2~ 5m 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高度在 5~ 15m 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高度在 15~ 30m 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高度在 30m 以上时,称特级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分类 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 )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 进行的高处作业, 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 称为抢救高处作业。(二)、本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重难点为高墩柱施工的特级高处作业。二、安全管理规定(一) 、高处作业应制定有相关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高墩柱施工 6 / 20 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逐级进行交底。(二) 、作业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和精神处于良好状态无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 2 、接受过高处作业方面的培训;熟悉作业内容和作业风险; 3 、会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工具,了解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措施。(三) 、若遇以下环境条件时,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 1 、遇有大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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