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 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指导和质量控制。
、培训和工作评估。
(四)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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