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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图书馆馆员素质教育与图书馆权利
图书馆权利,源自对美国图书馆协会《图书馆权利法案》英文“Library Bill of Rights”的翻译,目前国内图书馆界对“图书馆权利”的定义主要有民众权利论、图书馆员权利论、公民与图书2
刍议图书馆馆员素质教育与图书馆权利
图书馆权利,源自对美国图书馆协会《图书馆权利法案》英文“Library Bill of Rights”的翻译,目前国内图书馆界对“图书馆权利”的定义主要有民众权利论、图书馆员权利论、公民与图书馆权利论三种观点。这里以民众权利论为基础着重进行论述。这种观点以程焕文为代表,认为图书馆权利是指民众的图书馆权利。近年来,程焕文先后三次对这种观点做了近似的表述。2004年提出“人人享有自由公正利用信息资源的权利”、“公正利用信息资源是用户的基本权利”、“自由利用信息资源是用户的基本权利”和“免费服务是自由公正利用的保障”的图书馆权利概念。
图书馆权利,是以民众为唯一主体,即民众的图书馆权利。民众,就是人民大众,包括享有公正权、自由权利、政治权、人格尊严权、诉讼权等公正权利的公民、临时剥夺了政治权利的服刑人。这里所提及的民众也包括诸如儿童、老人、残疾人、智障者、贫困者、灾难求助者、农夫工、无家可归者等。图书馆权利的维护,就是维护民众个体人格尊严权,维护民众结构中各个群体享有同等图书馆服务的公正权,维护民众个体的自由表达权,维护民众个体利用图书馆的自由权等。让正义与公正回归,实现均等服务、惠及全民,让公共图书馆服务成为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让公共图书馆事业成为社会文化进展的主要动力,推动了公共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进程。
图书馆权利是被国际法、国家宪法和其他法规法律化了的权利。图书馆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让每一位读者都能公正享有,对此图书馆理应予以充分敬重。图书馆员素养,在图书馆员维护和促进图书馆权利以及学问自由传播中起到特殊重要的作用。它是图书馆员日常工作的指南,属于指导性的学问自由政策。图书馆权利的核心是读者公正、自由和合理的利用图书馆的权利,这也是图书馆存在和进展的核心价值与基本原则。影响图书馆权利实现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是图书馆员的素养。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是实现图书馆权利的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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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实现图书馆权利的重要保证
图书馆的一切管理制度都应当围绕便于实现图书馆权利、让读者满意的原则制定。任何管理制度都要能够得到充分实现图书馆权利,发挥图书馆最大功用。因此,我们必需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读者为中心,把为读者服务的观念融入到图书馆的各项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敬重和理解读者。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馆员的感受,敬重和信任馆员,激发馆员的工作乐观性,充分调动馆员责任感和制造力,营造一个相互敬重、乐观上向、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形成合力,发挥最佳管理效果,实现个人与场馆进展目标的高度统一。另外,完善的读者监督制度也是必不行少的。通过制度引导、鼓舞读者维护自身的权利,参与图书馆管理、监督和评价工作中来。
二、加强培训和学习力度,全面提高图书馆员的综合素养
网络信息时代,图书馆员作为信息的采集、加工和处理的主体,其素养与力气是保证图书馆权利实现的关键,将直接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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