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09-2015年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3日 来源:兽医公共卫生处 作者:
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以下简称“两病”)严重影响畜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畜间“两病”防控工作,促进奶牛业发展,按照部兽医局的要求,我中心开展全国“两病”防治中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请各省(区、市)疫控与监督机构,根据全国防控规划大纲提出的总体目标,对本省“两病”情况进行评估,编写本省(区、市)2009-2015年“两病”防治规划,并填写相关规划表格报送我中心。以此为依据,制定“2009-2015年全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规划”。请各疫控与监督机构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深入调研,认真编写,及时报送,同时,应确保防治规划切实可行,为科学防控“两病”提供指导。
一、报送内容
(一)本省(区、市)布病、结核病防治规划。按照“2009-2015年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规划大纲”框架要求,根据全国总体目标,结合本省(区市)“两病”防治实际情况,提出本省(区市)分阶段目标,依据规划大纲条目,形成本省(区市)布病、结核病防治计划。
(二) “2009-2015年全国布病结核病防治规划表”。本套规划表共分6部分13张表。请按照每个表的具体要求逐项填写,保证数据逻辑关系合理、科学、准确、真实。请不要自行改变规划表的表格格式。请填写填表人姓名、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
2008年11月 12日前,请将防治规划文字材料和规划表格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公共卫生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本通知所涉及表格可在中国兽医网“公共卫生栏目”下载)
三、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公共卫生处
联系人: 杨 林 010-59194671
苏增华 010-59194648
传 真: 010-59194750
E-mail: yanglinx@
附件1 2009-2015年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规划大纲
附件2 2009-2015年布鲁氏菌
附件1
2009-2015年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规划大纲
一、指导思想和防治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免疫、检疫、监测、消毒、扑杀”等综合防治措施,逐步控制和消除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以下简称“两病”)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危害。
(二)防治原则
一是分类与分区相结合。按照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进行分区,各区实施分类指导,重点是控制未控制区(疫区)、压缩控制区、稳定扩大净化区。实施达标升级制度,未控制区(疫区)经验收达标转为控制区,控制区经验收达标转为稳定控制区,稳定控制区经验收达标转化为净化区。
二是免疫与监测相结合。对种畜奶畜布病全部进行监测,扑杀阳性畜;布病未控制区(疫区)以免疫为主,扑杀病畜;控制区以监测为主,扑杀阳性畜;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以抽样监测为主,扑杀阳性畜。结核病以监测为主,扑杀阳性畜。
三是检疫与监督相结合。未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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