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邪教,崇尚科学珍爱生命,远离邪教
九(3)班
目录
一、邪教的定义
二、邪教的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三、邪教的典型案例
四、邪教的危害
五、如何抵制邪教
一、邪教的定义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大多是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且通常有一个自称开悟的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一般以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为主要目的。
二、邪教的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1、邪教的六大基本特征:
(1)“教主”崇拜,极力神化自己,号称拥有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诱骗邪教成员只能唯“教主”之命是从,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
(2)精神控制,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术”,进行精神控制。
(3)编造邪说,利用各种恐吓手段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其成员狂热地、盲目地追随邪教“教主”。
二、邪教的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4)聚敛钱财,邪教“教主”要求“成员要完全奉献”,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同时,高利润地销售其书籍、音像制品等,从而暴富。
(5)秘密结社,邪教一般都以“教主”为核心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采用十分隐蔽的联系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甚至采用暴力手段等方式发展邪教成员。
(6)危害社会,突出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邪教的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2、邪教的表现形式:(8个)
(1)破坏家庭:邪教组织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许多成员因此离家出走,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痛苦,甚至导致家庭破裂,家破人亡。
(2)骗取钱财:散布末日论,宣称“现在灾难就快要来了,钱财、粮食放在家里不保险,只有放在天国才安全”。
(3)破坏生产:邪教的歪理邪说,欺骗和误导了很多群众,致使一些邪教成员变卖家产用于吃喝,坐等“世界末日”。
(4)奸淫妇女:邪教组织的头子们口口声声行善积德,可实际上他们却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多数都借着“神”的名义奸淫玩弄妇女,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5)残害生命:邪教欺骗农民加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声称“信教能治病”,不让患病的成员去医院看病,或用骗术来为成员治病。一些农民群众因此耽误了治疗而导致死亡,或者被邪教用巫术治死、致残。
(6)毒害青少年:邪教利用未成年人识别能力较低的弱点,极力在未成年人中发展成员,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短剧难以挽回的损害。
(7)煽动反对政府,扰乱社会秩序邪教头子煽动成员发泄对现实的不满,反动政府。
(8)危害农村基层政权:一些邪教在乡村设立组织,任命骨干,妄图取代农村基层政权。所以我们要:坚决抵制邪教,不信不听不从。
三、邪教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邪教组织“华藏宗门”教首吴泽衡将自己吹嘘成一个有着神话般经历的佛教传人,打着传教修行、做善事的名义蛊惑和欺骗弟子,通过售卖“法器”等方式大肆敛财,更是奸淫门下女弟子,并吹嘘自己是皇帝转世。(造成了骗财骗色的惨剧)
案例二:邪教组织“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七灵派”、“女基督派”、“实际神”,是由“呼喊派”骨干赵维山于1989年创立的,系基督教新教地方教会运动变种组织,是当前国内最具危害力的邪教组织之一。该派崇拜一名被称为“女基督”的神秘女子,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散布着他们的歪理邪说。
“全能神”的实际操纵者和发起人叫赵维山。该教派虽对外宣传其创始人和“女基督”是河南的一名郑姓女子,但其只是傀儡。“全能神”在东京、纽约、旧金山、多伦多、新加坡、韩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地区建立分部。(严重危害了基督教会的健康发展及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邪教的典型案例
案例三:刘云芳、王进东因痴迷“法轮功”追求“圆满”,预谋于2001年1月23日(阴历除夕)集体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进行自焚。2001年1月16日晚,刘云芳、王进东同伙刘葆荣以及郝惠君(女,47岁)、陈果(女,19岁)、刘春玲(女,36岁)、刘思颖(女,时年12岁)等人,乘坐开往北京的火车。
刘云芳、王进东、刘葆荣等人到京后,积极筹备,先后购买了汽油、塑料袋等自焚用具。2001年1月23日,刘云芳、王进东等人确定了14时30分为自焚时间,王进东将购买的两块电子表分给他人,统一核对了时间。当日14时许,刘云芳、王进东等人携带灌满汽油的饮料瓶、打火机、刀片等物进入天安门广场后,在王进东的带领下先后自焚,造成刘春玲、刘思颖母女二人死亡,王进东、郝惠君、陈果三人烧伤的严重后果。(严重影响公众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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