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镇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沙河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我镇将于2010年9月在全区范围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为保证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8月龄—4岁(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无论既往麻疹免疫史及患病史如何,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儿童,均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
(二)时间
统一接种时间为2010年9月11-20日
(三)工作指标
以乡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我院已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
卫生院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工作。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处理小组,负责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指导组,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业务指导。
教育部门积极参加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负责组织托幼机构人群的接种告知书发放和接种工作。
各村防疫医生负责其辖区内强化免疫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工作,其主要负责人为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组织辖区内各村卫生站开展流动宣传、摸底和接种工作。
(二)社会动员与宣传
在活动开始前市卫生局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各村应利用标语、板报、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三)经费保障
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免疫规划的重要内容,其接种劳务等费在均等化经费列支。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卫生院及时完成对村级接种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证和接种技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二)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是搞好全区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活动的前提。各村要深入了解辖区目标儿童数,搞好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或通过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长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附件3),告知接种的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4)。认真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5),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
逐级上报。各村摸底调查工作必须在9月2日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接种
强化免疫活动过程中,除已取得资质的接种单位外,各村还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在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巡回接种等方式。各强化免疫接种点必须在实施接种前2-3天将消毒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盒等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接种现场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麻疹疫苗在2~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疫苗稀释液储存在2~8℃或室温下,不得零下冻结,若室温储存,使用前应先冷却到2~8℃再使用。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接种的同时,填写附件4,并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在完成接种工作后,统计上报附件5。
为了使目标儿童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实施期间,不会因接种了其他减毒活疫苗而无法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目标儿童实施强化免疫接种前一个月内,暂停安排其它减毒类活疫苗的预防接种。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后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本次强化免疫使用自毁性注射器,必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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