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村干部激励机制,激发村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做好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依据《《关于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三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办字〔2017〕104号)相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全乡所有在职村干部,分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其他村干部两个类别。
二、考核时间每年年底。
三、考核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2、坚持分类考核,区分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和其他一般干部两个层次,进行分类考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工作实绩、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三个方面,分别占70%、20%和10%比重。
1、工作实绩。由班子成员考核,相关部门打分。考核内容与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一致,主要考核本年度村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交办任务情况,包括党的建设、脱贫攻坚、平安法制、新农村建设、重
点项目、乡风文明、计划生育、经济发展和民生工作等方面内容。考核具体方案根据市年终考评方案制定。
2、民主测评。由考核组考核。年终组织驻村干部、部分党员小组长参加民主评议,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对所有村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评议。
3、平时考核。由乡党政办考核。主要包括村干部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学习、会议、出勤、请销假等情况。五、考评办法和程序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分管部门工作的考核。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党委组织委员任办公室主任。
2、组织考核。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前完成。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在年终由各考核组织统一组织实施,根据乡党委、政府年度考核方案执行。
3、考核等次确定。按平时考核得分占1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20%,工作实绩考核得分占70%的比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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