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合同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ZA20**-042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贵阳北控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贵阳花溪溪北片区拆迁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地点:贵阳市花溪区溪北街道办事处竹林村工程内容:本工程规划为a、b、c、d、四个组团,本次工程包含a、b、c、d组团及相关配套项目,其中住宅面积238594㎡、产业房面积27797㎡、公建配套面积1609㎡;总建筑面积约268000㎡。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花发改项(20**)106号关于花溪区溪北片区拆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资金:按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内容执行。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本工程由承包人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所示招标范围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年4月28日(具体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年10月28日总工期:54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贵州省和贵阳市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亿贰千万元(人民币)¥420,000,000.00元。(实际金额以批准后的招投标预算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4.招标文件及所附文件(含答疑)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和相关会议纪要9.投标报价书及投标当期造价信息双方以后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或补充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通用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12月颁布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年4月20日合同订立地点:贵阳北控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及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
安置房建设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