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22二、融资融券业务决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222三、融资融券业务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2626四、融资融券业务推荐人管理办法(试行) 118118五、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教育实施细则(试行) 121121六、融资融券业务征信与授信管理办法(试行) 128128七、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评级及授信额度计算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137137八、融资融券额度分配和授信额度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145145九、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标的证券和相关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 153153十、融资融券业务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其折算率实施细则(试行) 167167十一、融资融券业务交易监控和强制平仓管理办法(试行) 173173十二、融资融券业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181181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信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90190十四、融资融券业务信息公布与报送和内部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201201十五、融资融券业务客户投诉处理细则(试行) 205205十六、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14214十七、融资融券业务客户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16216十八、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219219十九、融资融券业务合规管理办法(试行) 230230二十、融资融券业务合规监控实施细则(试行) 236236二十一、融资融券业务强制平仓监控工作流程 240240二十二、融资融券业务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试行) 242242二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审计规程(试行) 246246二十四、融资融券业务会计核算实施细则(试行) 249249二十五、融资融券业务息费管理办法(试行) 261261二十六、融资融券业务系统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264264二十七、融资融券业务网上交易系统管理细则(试行) 273273二十八、融资融券业务突发事件实施细则(试行) 276276二十九、融资融券业务规则 34134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全面规范业务操作,严格控制业务风险,促进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中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第三条 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依《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要求取得监管部门的业务许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要求,按照证券交易所、中结算公司的实施细则操作。第四条 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各项风险控制工作应遵循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制度,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规模应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第五条 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是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规范,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融资融券相关业务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业务流程。第二章业务管理基本原则第六条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在组织体系、制度建设、征信授信、业务流程、技术实现、运营结算、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业务环节上由公司总部进行集中管理。第七条业务隔离原则。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实行独立封闭运行。第八条 内部制衡原则。融资融券业务前、中、后台相互制衡,主要业务环节通过建立不同部门和岗位职责各自分工负责,完善复核、审核机制。销售、交易职能的履行与核算、清算、监控等职能的履行相分离。监督部门不从事业务操作等活动,业务运作与技术支持保持相互独立,从而实现信用交易业务前中后台分离和制衡。第九条风险防范原则。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与操作流程的建立遵循风险防范原则。涉及业务相关风险点应建立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体系,对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理,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第十条 强制留痕原则。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各操作环节如征信、授信、交易、逐日盯市、强行平仓、清算、核算、监控等均应实现系统操作留痕和数据的集中统一备份,禁止非法修改。所有融资融券业务文档资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管理办法妥善保管。第十一条 客户资产安全原则。客户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三方存管为前提,同时通过加强对业务流程、技术系统的管理,防止出现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制度与流程漏洞、
银河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制度及流程汇编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