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屯镇中心小学师德师风评议制度为了准确评价全体教师的师德表现,督促本校教师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教师奖惩、职务评定及聘任、评先评优、后备干部选拔等提供依据,特制订本制度。一、评价对象:全体在职教师。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实施。三、评价时间:结合学期考核工作,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四、评价方式及内容::根据师德考核细则内容测评,含自评、组评、校评。、教育教学水平及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五、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失误;。六、学校在教师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考虑师德考核结果。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不得申报各类先进,两年内不得申报一级教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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