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浙江林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学生的学籍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浙江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病假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事假须附原单位或所在地街道、乡镇证明)。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未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注册后方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二章考勤与纪律第五条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参加各门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及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第六条学校采用多种方式对学生上课、实习、军训、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实行考勤。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校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补假。学生请病假必须取得医院证明。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论。旷课时数按课表内实际上课时数计算,实践性教学环节按每天6课时计,学校安排的有关活动每天按旷课4课时计。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第七条学生请假,假期在1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审批(在外实习由指导教师审批),1周以上、1个月以内由二级学院审批,以上均由学院备案;1个月以上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八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每学期修读课程及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论文等)的考核,评定成绩并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计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第九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每学期的考试、考查课程均按教学计划规定要求执行。考试、考查合格,即取得学分;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者,该门课程无学分。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以重修。不及格的选修课程,可以重修,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实验、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及格,不得补考,需重修。对于毕业前无机会安排重修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一次毕业前的补考。毕业前补考每人限三门且总学分少于15学分,超过者需延长学制进行重修。补考后不及格者可以选择结业后重修补考或延长学制。考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满60分为及格,取得该课程学分。考查课成绩可用百分制,也可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或A、B、C、D、F)评定,部分课程可采用两级制(合格、不合格或P、F)评定,及格或合格以上获得学分。第十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衡量学生的学均学分绩点是对学生进行各类评奖、选优、推荐的主要依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系数×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各级记分制与百分制成绩及课程成绩系数换算如下:课程成绩与课程成绩系数对照表课程成绩课程成绩系数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初考补考90-100优秀(95)---89良好(85)---79中等(75)合格(75)---69及格(65)--<60不及格(50)不合格(50)00说明:①60分以上计算成绩系数时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②初考或重修60分,,;,,依此类推。第十一条考核无论合格与否,其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成绩单,并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必修课(含专业模块选修课)未经请假无故缺考者,作旷考论,该课程以零分计,在成绩单上注明“旷考”,成绩进入学分绩点统计。学生可在考试前一周申请不参加某门选修课程(限两门以下)的考核,经教

浙江林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q93485240
  • 文件大小33 KB
  • 时间2019-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