淖毛湖镇司法所工作自查报告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所部门,是党委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我镇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司法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实效,结合我镇司法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复查复验考核标准》,自查自评95分,如下:一、组织机构建设(考评标准5分,自评得分5分)一年以来,我们按照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在狠抓司法所建设的同时,加强我所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每周进行一次集中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法治理论等。目前我镇司法所名称规范,即:伊吾县淖毛湖镇司法所。司法所由淖毛湖镇党委、政府直接管理,伊吾县司法局作业务指导。二、干部队伍建设(考评标准6分,自评得分6分)今年以来,我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司法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10余载;司法所有5名工作人员,其中专编人员1名,都具备大专以上法律专业知识。、办公室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集中学习《土地法》、《婚姻法》、《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年终有总结,并配合综治办做了如下工作:“三股势力”和各种严重犯罪活动,毫不放松地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县委和镇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针对本辖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防范“法轮功”等各类邪教组织及其他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对各种反动宣传品的查缴力度,严厉打击制作、传播首恶分子,坚决铲除制作、运输、销售窝点,封堵反动宣传品入境通道,交货社会环境,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各村、各单位的居民区要严格管理,组建治安联防分队、治安联防小组、各社区选出负责人,落实“十户长”、“楼栋长”责任制,进行治安巡逻,信息上报。、节假日要按时报送节假日值班表,坚持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凡检查出脱岗,坚决予以通报和处罚。、形成防范网络:门卫值班、内部治安巡逻、领导带班、群众性治安防范。、在治安防范上必须做到“七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职工违法犯罪、无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无职工闹事案件、无内盗、无火灾。、制度健全:领导带班巡逻制度、门卫制度、消防制度、易爆燃物品及暂住人口管理等制度健全。、认真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防矛盾激化。。对危安人员、重点人员首先是要纳入视线,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坚持“打、防、控”相结合,对危安人员、重点人员要看死盯牢,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对实施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护线工作,积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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