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学生资助政策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二、办理依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淄教计字〔2012〕4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财教〔2012〕8号)。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就读幼儿园。四、办理条件资助范围: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五、,备好证明材料(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账号、密码为学生本人报名时用的账号、密码)在线填写、双面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2)所需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退役复学的需要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有国家助学贷款的要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计划书等。(1)持填写并打印好的《申请表》到学校财务处(七收费中心核查学生缴纳学费情况,由经办人员签字并盖章。(2)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学生信息、应补偿金额,经办人员签字并盖章。《申请表》到应征入伍所在地的征兵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征兵办公室已经审核盖好章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每年10月份学校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年度执行。,安排预算,当年下拨资助金,在年底或次年年初由学校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上。六、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就读学校(二)网上查询:在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网()查看相关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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