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文学活动的特殊语言与意义状况的概括,指文学作为社会性话语活动所包含的丰富的意义生成可能性。主要有两层意义:一是整个文学活动带有话语含蕴性质,二是具体的本文带有话语含蕴性质。:是显现在话语含蕴中的审美意识形态。:作家有生以来从社会生活中所获取的一切生动、丰富但却相对粗糙的刺激和信息。:作家依据自己的理想、审美原则,从所观察的事物中发掘出的一种独特的感知。:驱使作家投入文学创作活动的内在动力。:作家以各种心理活动和艺术概括方式创造意向及其序列的过程。:省略了推理过程而对事物或现象作出的直接判断和认知。:在创造性思维过程中认识发生飞跃的心理现象。:作家围绕一个中心意念,加工、改造许多旧材料,使之揉合成一个新的有机的艺术形象的过程。:在创作中,作家调动各种材料加工中心意象或意念,使之比周围其他意象更为明确、清晰,更加与众不同。:作家故意少说几句,略去细节而抓住主干,形神兼备地传达出中心意象或意念的主要特征的构思方式。:作家驰骋自己的想象力,以违反常规事理的方式创造意象。:在创作中,作家把人太切近的事物或现象当成是第一次看见,无法称呼,不得不进行的指称的描写,以造成似曾相识的生疏感。:在某一刺激或内在冲动的支配下,作家兴会来临,迅速完成作品的状况。:在文字操作过程中,作家反复斟酌,选择、调动词句,以求妥帖地传达意象的过程。:是文学创造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作家以主观性感知与诗艺性创造,在其营构的假定性情境中表现对社会生活内蕴、特别是那些本质性、规律性的东西的认识和感悟。这是一种主观的真实,诗艺的真实,假定的真实,内蕴的真实;它既不像生活真实那样与生活本身是同一的,又不像科学真实那样能够验证和还原。:是文学创造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作家依据自己的体验和认识对个别或特殊的事物加以独特处理,在主体与客体统一的基础上,创造出具有鲜明的个性和普遍性的艺术形象。:是文学创造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作家对自己的创作对象作情感性体验和评价。情感把握作为一种主体心理过程,内隐着人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宗教、审美等社会性需要,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情感性评价。:是文学创造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作家赋予自己的创作对象以艺术形式。形势创造既体现为对内容的内在结构的把握,又体现为利用语言材料及艺术手段(结构、体裁、韵律、表现手法)对内容的外在形态的追求。:是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与形态,是语言标及各种艺术手段的有机组合。:是一种侧重以写实的方式再现客观现实的文学形态。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再现客观现实。这是现实型文学的主旨。它强调立足客观现实,正视现实,忠实现实,对现实作冷静的观察、分析,直接揭示现实矛盾。二是写实的方式。这是现实型文学的主要艺术手段。现实型文学具有写实的逼真性。它按生活中各种事物的本来面目,进行精细逼真的描绘。它以描写见长,描写不夸张、不变形。客观事物感性状貌和细节的真实,是它的特色。:是一种侧重以直接抒情的方式表现主观理想的文学形态。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表现主观理想。这是理想型文学的主旨。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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