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颐园学院教学资料市场经济制度的伦理观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李非Tel:020-84039187(H),84114156(O).Email:******@。————JosephCropsey本讲演第一部分旨在介绍市场经济理论的鼻祖——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的伦理学思想。一、利己心作为一名哲学家,斯密治学的一个前提就是:“人乃是利己的动物(manisaselfishanimal)。”“斯密的理论模型是建筑在激发利己心的基础之上。”何谓“利己心”?对于利己心或者说自爱心,一般地可以将其看作是“珍视自身幸福的本能愿望”。在《国富论》中,利己心常被描绘成“改良自己生活状态的愿望(或努力)”。斯密所言的“利己心”,不似后世经济学家所抽象的所谓经济人假设,它不单纯仅指金钱性的动机,它还是人类美德的根源。依大卫·休谟(DavidHume,1711-1776)之见,利己心是不可能根除的人类动物属性。从学术思想上看,利己心绝不是狭隘的利己主义,它与我们日常用语中的自私自利、利己主义等词汇无关。利己心或者说自爱心是我们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基本心理驱力。与基于利己心的诸品德相比,仁慈、利他主义等情操皆是不稳定的、偶发的、非普遍、非持久性地心理驱力。亚当·斯密言曰:“……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何以但言利己,而不言利他?在斯密看来,这是一个基本事实,已无须冗言论证。自由主义学派赞成利己心并非仅是基于人之本性,还基于这样的事实:各个经济主体只能掌握有限的知识,因而只拥有被限定的目的。赞成利己心并非意味着人们应该或者必须自私地行动。斯密“并不认为我们明显地总是依据利己的动机而行动。这不过是在真实地描述普通人在理解力上的范围和深度的界限。”哈耶克(1949,1979,passim)曾强调,只有依据利己心才能动员并利用分散于个人的知识。此外,别无他途。麦克菲(Macfie,1967)说:休谟和斯密皆论说自爱心——最坏的情况则称为利己主义,它显然不属于反社会的范畴。斯密的论说尤其精妙,他认为自爱心在本质上不仅不是反社会的,而且通常它还是生成社会利益的原因。即使在不是这样的场合下,自爱心亦内在着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是社会(尤其是经济)进步最强大的刺激因素。斯密认为:自私的情感(selfishpassion)本身是介于社会的倾向(socialaffection)和非社会的倾向(unsocialaffection)之间,行为者出于利己心在追求自己的目的物时,必须注意到节俭、勤奋,念及社会的一般规则。斯金纳(Skinner,1979)指出: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不仅仅描述了人之自然本性,他还进一步力陈“追求利己的目的颇值道德性的首肯。”斯密说:“美德就存在于慎思之中,或存在于对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幸福的合宜的追逐之中。”“在众多场合下,倾心个人幸福和利益的行为亦值得嘉奖。可以想象出节俭(economy)、勤勉(industry)、谨慎(discretion)、专心(attention)、以及聚精会神(applicationofthought)等习惯一般是从利己的动机中养成。而且同时它们被认为是颇值赞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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