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案例一:被告人张某构成盗窃武器装备罪,因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武器装备中的辅助装备一一牵引上的设备,且情节不属显著轻微,因此构成了盗窃武器装备罪。案例二:构成逃离部队罪闫某携带穆某离队给部队建设造成严重损失,并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主观上出于故意,明知自己逃离部队的行为会侵犯国家兵役制度,并希望结果发生。案例三:构成武器装备肇事罪王某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使用制度。王非法私存子弹并将子弹上膛而未关保险,违反了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并有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是现役军人,符合主体规定。主观出于过失,应预见造成严重后果但疏忽大意没有预见。王不关保险是故意,虽不是对结果的故意,不能认为是走火行为造成死亡结果。五、案例分析案例一:对被告人李某应以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两罪并罚。被告人李某违章高速行驶将季某、韩某撞死,应定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某第二次高速行驶,连续撞死、撞伤人,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行为是采用汽车高速行驶这样一种危险方法;主观方面行为人对他人的死伤是持一种放任态度。所以对被告人李某的第二次行为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二: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首先,王某对造成刘某死亡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是一种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他轻信只接一根电线的方法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其次,王某的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案例三:华某构成盗窃爆炸物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首先,华某出于炸鱼的动机,盗窃矿内的雷管、炸药、导火索和起爆器,构成盗窃爆炸物罪;其次,在炸鱼过程中,华某因过失而造成一死一伤的结果,一个过失行为同时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属想象竟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再次,华某的行为对象是特定的,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是过失爆炸罪。案例四:甲的行为构成犯罪,甲所触犯的罪名为危险物品肇事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甲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乙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案例分析案例一:本案某区人民法院应以侵犯著作权罪对任某某定罪量刑。《刑法》第217条对侵犯著作权罪及其刑事处罚作了规定。该罪的构成要件(特征)如下: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即有营利的目的。是否有营利目的,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如果行为人复制他人作品,是为了课堂教学、科学研究或个人学习,没有营利,不是犯罪。2、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包括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法律列举了以下作为犯罪追究的四种具体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3、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本案被告人任某某未经著作权人和享有出版权的出版社许可,为牟取暴利,私自印刷该诗集,非法获利达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特征。案例二:构成犯罪,罪名是内幕交易罪。理由:本案中深圳某公司将要大量购买某种股票的信息直接涉及到该种股票的交易、价格。一日
刑法分论案例分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