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x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2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总则 ,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146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实施、管理和建筑设计等有关活动。市辖区、市、县,各建制镇(乡)参照本规定执行。 、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设计,除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外,还应符合本规定。 2、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其中,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需要,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及分区规划。各阶段、各层次的规划编制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 ,城市规划的编制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编制任务,其完成的规划编制成果无效,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不予审查,并依法查处。 、各层次的规划方案必须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调整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调整规划的非强制性内容,应当由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调整的技术依据和理由,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 3、城市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按法定程序申请取得选址意见书。 ,服从规划管理。 ,应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公示,出让地块必须符合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的拟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和附图,没有规划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详见附录五)。 ,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土地兼容性参照附录四《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实施。 ,且不属于城市法定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超过附录四兼容性规定范围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程序报批。确需调整用地性质,涉及属于城市法定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应按《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 ,应按照城市路网格局成片的使用要求,确定完整的用地范围。 、管线,需明确他项权利用地时,应依据建筑间距、消防安全及室外管线等要求,明确用地边界线,符合公共退让的要求。 。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鼓励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严格控制单位院内及零星项目的建设,住宅以居住小区、组团综合开发建设为主,经营性居住建设用地面积老城区未达到6600平方米、新区未达到10000平方米的,不宜单独建设。对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临城市主次干道,有利于基础设施条件和城市景观改善的其他项目,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后可予核准建设。 。老城区指由明珠路、老汉丹铁路线、迎宾大道、氵厥水河东大堤所围成的区域。新区指老城区以外的区域。 4、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建设项目,必须取得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之前,

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不忘初心
  • 文件大小56 KB
  • 时间2020-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