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6年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以及2016年度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2016年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数据。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17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2252;电子邮件:******@bjchp.)。一、概述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从根本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长期的保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稳健推进各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群众“窗口”。在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委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6年,我委以工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和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负责日常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科负责全委信息收集和采编,并按审批程序报区委办区政府办信息部门,同时在工作上与办公室做好信息共享和公开工作。每个科室都指定一人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管领导统筹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科室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我委参照区级制度规范,制定了《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范性制度措施。按照年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修订并公布了信息主动公开等13项制度,形成了办公室统筹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扎实、全面地推进我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况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制定相关制度,明晰了执法范围和执法依据,统计出现有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征收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3项、行政检查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55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事项3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与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价格方面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规范了监管职责。我委已入驻昌平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按照“依法、高效、便民、创新”的服务宗旨,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并以一站式审批服务体制。结合大厅和现有的网上服务平台,提供联席服务、网上预审、在线咨询等特色服务内容,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全面落实产业负面清单,及时做好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业态,低端的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产业调整退出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重点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构建具备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容量、低资源投入特征的现代产业格局,疏解中优化发展环境,调整中突出高端产业,聚焦优势领域重点突破,优化产业供给侧布局,加快构建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特征鲜明的高精尖产业体系。切实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共谱昌平‘十三五’蓝图、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的热情,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宣传活动。目前,在昌平报刊登“十三五”规划系列解读专题,在昌平电视台开设专题节目《相约——起航“十三五”特别节目》,制作宣传动画《画说昌平“十三五”》通过电视、微博、微信、网站等方式广泛传播。同时,制作完成宣传折页、海报、优盘、雨伞、手提袋,发放至20个镇街和60余家委办局。面向全区群众开设“十三五”规划有奖知识问答。有9个“十三五”专项规划已经在网站上进行公开。2016年以来专项稽察情况:配合市发改委开展稽察工作,2016年度上半年与第3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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