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占用申请书范文
篇一:请求解决侵占林地的申请报告
请求解决侵占林地的申请报告
我是杨家湾村第四组村民刘玉成,在一九八四年林证落实,分得岩下自留山壹块,当时分山在场人有周曰恩、何裕林、刘绪金、吴啟光和本人,上山划定的原流坑也叫大坑为分山山界。由于八四年前湖南人在岩下及狮子岩山场砍伐松杂木,因上边流坑到路边有丘粮田未到收割季节,所以必经之路在我山上,滚出个小流坑后被吴啟光视为分山的山界,进行多次争执,并强行砍伐竹木,在去年七月下旬又请人砍伐毛竹,后被我发现,超越当时划山山界砍伐毛竹几十根,得以制止,后由我处理。为了双方山块权属能够尽快得到解决,本人要求政府和村领导吴志伟、彭炳安、唐佳军等领导并请当时分山在场人周曰恩、刘绪金上山指认原划山山界。经两位老人指定是我林证上所填的料塘上流坑也叫大坑是原分山山界,吴啟光父子不服,当日晚吴斯贤夫妇上门指骂周曰恩老人作假证,还说什么到法庭上见,周说:
“真证到哪里都会去”经证实山界以后,我在本人山上砍伐了一车毛竹被吴二兄弟指使村领导将毛竹冻结四个余月,在这期间,我跑林业局乡政府多次,至今年元月十六日在司法所领取毛竹票结清帐,山岭权属至今未得到解决。为此,我上跑市、下到村于四月七日吴要我把三位证人请到乡司法所办公室,三位老人不怕威胁,当面指证原划分山界是以大坑也就是料塘上流坑是原分山山界,为什么有林证、人证证明山场相符的情况下还要把山划去过半给吴呢?这说明是官官相遇,权势欺人,工作腐败。对这些上无官下无势的百姓不能公平、公正的去解决问题,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国家法律在他们手中就不能认真的去执行吗?因此,我再请求政府领导根据事实调查解决为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刘玉成
2015年5月4日
篇二:征占用林地申报材料目录
征占用林地申报材料目录
1、 用地单位申请报告
2、 使用林地申请报
3、 用地单位法人证明;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项目批准文件(可研、环评批复、批次用地批复、规划图等)
5、 林地权属证明
6、 补偿及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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