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押品管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接收、增补、归集、装订客户档案;
2、负责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履行档案妥善保管职责;
3、核对台帐与档案实物是否相符;
4、零星录入工作;
5、核对台帐与档案实物是否相符;
6、配合相关部门9 页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押品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押品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押品的重臵成本,然后估测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臵成本中扣除而得到押品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第十四条 上述三种基本方法适用的前提条件。
(一)市场法
1、具有活跃的公开市场;
2、具有可比性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二)收益法
1、被评估押品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
2、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比较、预测;
3、被评估押品的预期获利年限(押品寿命)可以预测。
(三)成本法
1、被评估押品处于继续使用状态;
2、具备可以利用的历史资料;
3、形成资产价值的各种耗费是必须的,且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
第十五条 押品价值评估时,要充分考虑押品在抵(质)押期间的有形与无形损耗、实际取得价格和物价水平、法定优先受偿权、变现能力、变现费用等多种因素,审慎确定押品价值。
第十六条 内部评估流程。
(一)内部评估人员对拟接受的押品进行调查(可与贷前调查一并进行)。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1、收集抵押(出质)人及押品的相关材料;
2、现场勘察、测量,核实押品数量、质量、型号、存放保管、周边环境等情况,做好查勘记录,必要时采集押品影像或图片;
3、核实押品的合法性和权属关系;
4、调查分析^p 押品与借款人及贷款风险的相关性,押品与贷款之间是否存在币种错配、期限错配等情况。
(二)内部评估人员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审慎评估押品价值。
(三)内部评估人员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抵押(出质)人和押品的基本情况;
2、评估目的、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基准日;
3、价值变动趋势和变现能力分析^p 、风险分析^p 与提示;
4、评估结论、评估有效期;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评估人员。
对于金融质押品无须撰写评估报告;对于其他种类简单、情况较为清楚的押品,可适当简化评估报告内容。
(四)内部评估报告可与授信调查报告合并,经评估人员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承担价值初评责任。
(五)风险管理部收到评估报告应进行押品合法性、变现性、权属、价值及初评合理性进行审核,撰写押品评估审核报告(可与授信审查报告合并),提出审核意见,经风险管理部审核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承担押品审核责任。
第十七条 外部评估流程。
(一)内部评估人员按照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对押品进行调查,做好现场查勘记录,收集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押品价值评估报告。
(二)内部评估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初审,主要内容包括:
1、评估中介机构资质和评估人员执业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评估报告是否有评估公司和评估人员签章;
2、评估假设、评估目的、评估方法的合理性;
3、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6 初审结束后,内部评估人员将初审意见形成报告(授信调查报告中陈述),连同评估报告一并交风险管理部,并承担价值初审责任。
(三)风险管理部按照初审的内容,对评估报告进行复审,在审查报告中陈述复审意见,承担复审责任。
认为外部评估存在问题的,可要求评估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解释,必要时可退回重评。
第十八条 对于信贷业务审批后委托评估中介机构进行押品价值评估的,审批前,内部评估人员应对押品进行调查和价值初评,相关内容应载入调查报告,并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后用信前,仍需按照外部评估流程对押品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确认价值作为设定抵(质)押担保的依据。
第四章 抵(质)押担保的设立和变更
第十九条 抵(质)押率是押品担保的债权本金与押品评估确认价值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抵(质)押率=押品担保的债权本金÷押品评估确认价值×100% 第二十条 __村镇银行对不同押品分别设定了最高抵(质)押率,具体规定见《____村镇银行押品分类、最高抵(质)押率》。
办理信贷业务时,经营行应综合考虑押品种类、变现能力、价值稳定性等因素,合理确定抵(质)押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另行追加抵(质)押担保,可不受最高抵(质)押率限制:
(一)借款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行批准采用信用方式用信
7 的;
(二)已经办理了其他合法、足值、有效担保;
(三)总行认为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单一押品的最高可用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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