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共有十四章。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中种种现象,根深蒂固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供应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
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章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而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这在我们看来,好像是不行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但是,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原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今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整而诉诸于法律。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爱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最终,的结论是,要推行司法下乡,务必要使民众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承受与预备。
四.乡土社会的政治构造与政治权力。
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分别》和《从欲望到需要》这四章中,向我们介绍了四种权力类型,它们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横暴权力,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专制,”“*”等,它表达的是权力的压迫强制性。这里,我们可以将传统社会里的皇权理解为是横暴权力的一个表现形式。而同意权力,我们不妨认为它表达了权力的妥协性。从社会分工的层面上来说,人们共有着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但是,别人的权力对于我来说就是应尽的义务。这就存在着冲突。而社会的存在和进展,社会分工的平衡必需得以维系下去,就要有权力做保障,同意权力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了维系社会分工的平衡所做出的相互妥协。中国的乡土社会并非是一个富于反抗性的组织,于是就简单成为皇权的发祥地;另一方面来说,横暴权力的发生需要经济根底,而农业的帝国是虚弱的,没有方法为皇权的连续进展供应相应的经济根底。好像这个时候,就应当是同意权力发生作用的时候了,但是,同意权力是在社会分工更加达的状况下才会越扩大,而传统的乡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分工并不兴旺。于是,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们为了皇权的维持,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里,实行了“无为政治”的统治法方法。这里所说的“无为政治”,是对于统治者而言的,在乡土社会内部,人们认为这是长老统治。这里就涉及到了第三种权力——长老权力。长老权力,我们也可称之为是教化权力,顾名思义,它是通过教化人们而得以实现对乡土社会的统治的。这里就和我们前面所说的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发生了联系。长老往往由年龄长的人来担当。由于在乡土社会中,年轻人是循着年长人的脚印一步步地向前走的,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最可行的方法是询问年长的人。年长的人在诠释传统,在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资格和权力。而平常生活中产生的一些纠纷,一般也是由长老作为权威的评判者。德高望重的长老们,就是礼的象征,是正确的行为范式,是道德标准。乡土社会注意礼治,注意传统,相对稳定,变迁不快,这也为长老权力的存在和进展供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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