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幸福与幸福教育的几个理论问题
杨岩 幸福是人生的主题,是人类的终极追求,追求幸福是推动人类发展的动力。费尔巴哈曾经说:“生活和幸福原来就是一个东西。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尼尔指出:“生活的目的是寻的。
幸福是一种向往,是一种缺失体验。缺失性体验是指主体对各种缺失(精神和物质)的体验,缺失即是没有满足。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有七种不同层次的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认识的需要、审美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未满足,都是个体的缺失,都可能使个体产生缺失性体验。此时主体为克服缺失,会调动自我的各种力量,当缺失感消除,个体就体验到幸福。
幸福是人生的一种价值追求,是人自觉行为与目的行为的联结,是关乎人生的意义以及生活、理想、需要的情感体验。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基于个体而又依存于社会,是人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得到统一满足时的和谐感,是个人幸福和社会集体幸福、物质生活幸福和精神生活幸福的统一。
幸福是一种能力。人们都希望得到幸福,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幸福的。因此,感受幸福、获得幸福是需要一种能力的,即“幸福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需要磨砺和培养的。感知幸福的能力与内心世界的丰富、敏感和活跃有关。获取幸福的能力与个体知识的丰富、能力的强弱等有关。
幸福是一种德性。亚里士多德认为快乐是幸福的外在条件,德性是幸福的本质,幸福是灵魂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他认为幸福既是一种好的生活状态, 又是一种现实的活动, 是人们追求的最高善。
幸福与人性相关,人性是生理、心理和伦理的统一,因此,幸福也是生理幸福、心理幸福和伦理幸福的统一。幸福是人性得到肯定时的主观感受。幸福是指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引起的精神愉悦与精神满足。它是人们的一种积极的心理感受,且这种感受是同人生的内在生命力量紧密相连的。
2. 关于幸福感
幸福感是对幸福的体验,是主观的,幸福感具有很大的相对性、短暂性,幸福感是人的需要得到满足、潜能得到发挥时所获得的持续快乐体验。幸福感与幸福息息相关。
3. 关于幸福观
幸福观是人们对幸福问题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与人生观、价值观密切相关。“如果你还不知道幸福在什么地方就去追求幸福,那就会越追越远,就会走多少道路便遇多少危险。”基于不同的幸福观,不仅价值追求不同,在获得同样的幸福时,幸福感也会有极大的差异。
三、教育与幸福之间的关系
教育与幸福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彼此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1. 幸福需要教育
教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项智慧性的文明事业,它是构成人类幸福的重要因素,是人类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教育可以为满足人的发展的各种需要提供一定的条件,为人的可能幸福奠定一定的基础。正是由于人们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才拥有了促进身体、认知、情感以及精神世界发展的能力,才能更好地追求、创造并感受幸福。“幸福需要教育。”为此,有人提出理想的教育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这就是教育应该追求的恒久性、终极性价值。
2. 教育需要幸福
教育本身应是幸福的,然而在现实中,人们对教育的社会、政治、经济价值的过分追求,在一定程度上让人们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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