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为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的行为,防范国有资产的损失或流失, 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规定如下:
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原则:
,不论其购置经费来自何种渠道,均属 于国有资产,应遵照财政部2006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为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的行为,防范国有资产的损失或流失, 对固定资产的处置规定如下:
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原则:
,不论其购置经费来自何种渠道,均属 于国有资产,应遵照财政部2006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暂行办法》由单位统一管理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出售、 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车辆的处置,以及单 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 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固定资产的处 置报主管部门审批。
,必须按照 程序和规定向归口管理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提供有关资料,严 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归 口管理部门有权调剂处置。
,百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有关 部门技术鉴定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 过,以拍卖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
。 医院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报废报损的残值收入一律上交本单位 财务部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作他用。
,及时 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固定资产处置范围:
,技术性能落后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或 长期不用闲置的设备及器材;
、非正常损坏、遗失等;
,经技术鉴定无法修复、无法继续使用 或修复成本超过接近新购价格,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设备仪 器。
,且不能改装 利用或国家规定应淘汰的技术性能落后、高能耗、低效率的设 备仪器;
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设备仪器。
固定资产报批处置权限:
、注销产权、无偿调出、出售、 报废和报损等事项时,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后,由归口管理部门 统一处置;
,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注明处置理由并经过使用部门负责 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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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小组审核批准,重大固定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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