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管理制度培训_PPT课件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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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觉得企业需要制度的建立吗?
2、如果一个企业没有了制度会变成怎样?
3、制度在企业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答
1、当然要有制度,中国有句古话不是说,国有国法,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团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何谈带队。
2、如果没有正规的规章制度,员工的工作效率低、人心涣散、最终公司的效益就不会有一个整体的提高,也许还会倒退。
3、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管理,即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管理等,这样说起来比较空泛,比如:有着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的调动,因为不会出现有人干的工作少而同平日经常加班的同事一样对待;员工最注重的因素——发展和公平,公平就是靠制度来体现。
考勤制度
考勤范围包括与公司签订长期、短期及临时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公司实行统一的上下班制度和考勤制度。考勤作为员工考核依据的项目之一,与工资、绩效及奖金挂钩。
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并进行详细的记载。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考勤工作。
公司实行每周5天(40小时)工作制,上班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夏季是9:00——13:00;14:00——17:30,冬季是9:00——13:00;14:00——18:00 。生产车间在生产期及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公司考勤采取打卡签到、专人登记等形式联合进行。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上班者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至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10分钟至20分钟罚款20元;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下班时间未到,早于规定时间5分钟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至10分钟,罚款10元;早退10分钟至20分钟罚款20元;早退2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缺勤记为病(事)假,未履行手续的记为旷工。公司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计入加班记录。
考勤制度
属于领导安排或因公需要出差者,应经过审批并事先向考勤管理部门说明。
凡因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班者,均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填写专用请假条,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情况,经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假期结束应按时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超假或未及时销假者,一律记作旷工。事后补假原则上视为旷工,但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者,应事先说明情况,正常上班后1日内补办手续。
公司请假实行分级审批制。其审批权限是:
1、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领导审批;3天以内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3、需要申请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假期者,应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以上均需填写请假条,经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查
考勤制度
请假人员,应对请假期间需要办理的工作进行必要的交接或委托。凡未交接或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延误、经济损失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并追究部门签字批准人员责任。
员工产生的多出勤天数,在公司非生产期,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安排调休。生产期间各类请假不得占用调休。调休不完的,可以正常工资形式补发。调休期间含双休及节假日。
遇有员工调入、调出或工作变动,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该员工所在部门做好考勤的交接或变动工作。
公司考勤每月汇总一次,与工资考核挂钩。
2、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3次记旷工1天。
3、当月累计旷工时间1-3天(非连续)者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及奖金并扣除2倍基础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扣除3倍基础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不含3天)以上15天以下者,做待岗处理。直至被同意上岗为止。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20天者,解除劳动合同。
4、一年内累计的事假、病假、旷工、脱岗、迟到、早退等,在年终考核时可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扣罚年终奖金。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
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凡录用到本公司就业的劳动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所确定的岗位与公司法人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因生产、工作需要,可续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愿续订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自行终止。
下列情形之一者,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一)为完成某一项特定的具体工作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已完成; (二)季节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 (三)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 (四)职工离退休;(五)单位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宣告破产。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一)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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