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公共关系客体第一节公众的特征和分类
一、公众的涵义
公众是公共关系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随着公共关系学在西方国家的兴起,公众一词也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公众的英文为Public,泛指公众、民众,也指具有“合群意识”的社会群体。公共关系学中的公众,与人民、群众、人群等概念相近,但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人民,属于政治哲学及社会历史范畴,指以劳动群众为基础的社会基本成员,包括各个历史阶段推动社会发展的阶级、阶层或集团。而群众则泛指人民中从事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生产的劳动者。而人群,作为社会学用语,与人民、群众有着比较大的区别,它指成群的人,但不一定需要合群的整体意识和相互联结的牢固纽带。
公共关系学中所说的公众,并不是广泛意义上的公众、民众,而是针对公共关系主体社会组织而言的公众,即与社会组织的运行发生一定关系的社会群体。就某一社会组织来说,它的公众既包括与它有关系(涵盖组织内部和组织外部)的个人,也包括与它有关系的其他社会组织。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它的公众都会是一个社会群体。公众,对社会组织确定目标、实现目标、扩展目标,以至对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利益关系和影响力。因此,公众是公共关系的客体,是社会组织开展公共关系进行信息传播与沟通的对象。
二、公众的基本特点
公共关系工作对象统称为公众,公众这个概念在公共关系学中有它特定的含义,这里说的公众必须是与某一组织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关系,并且对组织的目标与政策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个人和团体。
特点:
(1)群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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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质性。
(3)变化性。
(4)相关性
三、公众的分类
从公众的定义和特点可以知道,公众有着广泛的含义和复杂的结构,一个社会组织要想有效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必须区别和选择公众,根据公众的内在规律性进行分类,使公关人员对各类公众进行了解、分析和判断,进而针对不同类型的公众,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以取得较好的公关效果。
(1)根据公众与组织的所属关系分类。
(2)根据公众与组织发生关系的时序特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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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公众对组织的重要性程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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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公众对组织的态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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