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央视今日说法的观后感600字今天看了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栏目,这期节目讲的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案件,此案件中主人公是两个中学生郑清和薜谨,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时生活都有爷爷奶奶照顾。郑清家里家境稍微宽裕点,父母经常会给他寄点零用钱,而同学薜谨家里家境比较拮据,可是薜谨又迷上了电脑游戏,所以经常会向同学郑清借钱,这次他问同学郑清又借了900元钱,因为平时借的钱薜谨都是偷偷的把家里的口粮拿去卖了还钱,可是这次由于借的钱多卖口粮会被家里人发现,所以薜谨动了把同学杀死就不用还钱的歪念,就这样两个年轻的生命都毁了,一个死了一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这个案件中我的心被揪紧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很让我们担心,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平时的教育和日常生活照顾都落在了爷爷奶奶身上,他们年纪大了也不懂得怎么和孩子沟通,所以孩子很容易造成情感缺失,所以我呼吁在外打工的父母请你们平时多打打电话回家,只要有空就回家多看看孩子,让孩子有正确的观念。早上,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老百姓认为是3万=减刑,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无可厚非。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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