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申报材料要求及所在单位审核注意事项一、预申报材料要求(一)材料报送时间6月13日前,申报人员向学科所在学院(部)提交预申报材料,不允许个人直接将材料提交人事处。相关表格和要求均可以到人事处网站下载,请注意使用最新版的表格。所有纸质材料须按要求准备份数,并分类按序装订。所在单位人事秘书汇总,并按教师姓名分别打包,于6月17日前统一交人事处,电子材料发至职称邮箱(******@zisu.)(下同)。所在单位在提交材料前,须按照审核要求仔细核对申报者的材料。学院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照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二)表格填写要求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1)《评聘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2)申请人须在表内相应位置粘贴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在小结的“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3)评聘表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由所在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4)除高校教师、科研、实验、图书等系列,其他系列的推荐表采用本表,评聘表等相关表格的填写及材料的准备,按照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2.《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照表》(1)《对照表》一式一份,A4打印(2)申请人须在表格上对照条件打钩,原则上全部符合才能申报;(3)特殊人员(转聘、破格、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业绩条件请在备注栏处注明。(4)《对照表》须提交学科所在学院,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3.《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汇总表》(1)《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汇总表》内含3张表格,分别是:《预申报名册》《科研汇总表》《教研汇总表》。2016年度所有申报或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各系列评审、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等人员)均须填写。部分表格将在学科组会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作为专家评审材料,请务必准确、完整填写。(2)除高校教师、科研、实验、图书等系列外,其他系列须在预申报名册的“备注”栏注明报名及考试(或评审)时间。(三)、论著须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相关检索收录证明。预申报暂时不能提供原件的论文,需提供杂志收录原件,在正式申报时补交原件,资格审核按正式出版日期为准。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业绩填报。,须由具备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检索收录证明;被学术刊物转载(如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须提供转载刊物原件。(合同书)、结题证明(证书)、参与证明(非项目主持人)。其中,立项文件中必须标明项目来源、立项时间、项目经费、主持人姓名等关键信息;如申报者非项目主持人,须提供项目申报书等参与排名证明,其中项目组成员名单所在页须加盖科研处或项目主管部门公章。、授权专利、荣誉证书及其他成果证明须提供原件。如原件丢失,须提供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并由科研处或合作单位审核盖章。、科研立项、发表论文,须同时提供学生获奖证书、立项合同、论文及教师指导证明。(四),档案袋外面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档案袋内所装材料顺序如下:(1)《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真实性保证书》(3)《论文检测报告汇总表》(4)前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5)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教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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