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5年进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任教师和拟改聘教师身份但尚未确认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高等师范院校毕业后进入高校工作的所有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并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不可聘任上岗。已参加过往届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但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可不再参加集中培训,直接参加本年度全省培训后组织的统一考核,超过两年成绩作废,需重新参加集中培训及考试。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和教学实践培训两部分。理论培训120课时,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科研专题讲座》、《教学专题讲座》等六门课程和相关专题报告,由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培训中心)集中组织实施;教学实践培训30学时,包括教师本人说课、试讲、观摩教学及微格教学训练等,由教师所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部门自行组织。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专业毕业的新任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时,可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三、培训形式参培人员均需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吉林省教育厅将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培训时间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集中培训计划安排在2015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五、培训考核理论培训的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两部分,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进行。教学实践培训的考核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并将考核成绩报送省高师培训中心。对岗前培训各科考核全部合格的教师,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由吉林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是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聘任上岗和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依据。六、培训费用高等学校新任教师岗前培训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我校属省财政预算拨款高校,按今年文件规定,本校在编教师免收培训费,其他参加集中培训的每人交550元(含教材、培训、考务、证书等费用),由学校代收后统一交省高师培训中心。往届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两年,参加补考的教师每人150元(含考务、证书等费用),超过两年成绩作废,需重新参加培训。补办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教师每人50元(证书费)。各部门请如实填写《高校在编参加岗前培训教师名单》(附件1)。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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