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文件校党字〔2011〕8号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部分空缺处级岗位干部竞聘工作的通知校属各单位:经党委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空缺的处级岗位组织干部竞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空缺的竞聘岗位(一)正职空缺岗位(9个)(二)副职空缺岗位(8个)、竞聘条件(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校党委、校行政的决定、决议,保证学校政令畅通。,熟悉学校相关工作,有胜任干部岗位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清正廉洁,依法办事,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群众基础好。,能胜任聘(任)期内的管理工作。(二)年龄、资历、:⑴申报正处级岗位人员的年龄在52周岁(195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⑵申报副处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9周岁(196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⑴除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副处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②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或3年以上任职资历的副高职称,有一定管理工作的经历。⑵申报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国际交流处处长职务者,除具备以上有关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特别条件:①申报科技处处长职务者,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副教授任职三年以上资历。②申报财务处、审计处长职务者,应该具有财经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③申报国际交流处处长职务者,应具有外语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⑶申报教学督评中心主任职务者,须为已改任非领导职务、尚未退休并具有丰富执教经验的正处级干部,聘期一年一签,返聘期内享受实职待遇,连任不超过两年。经本人申报、民主推荐之后,由党委研究决定。:⑴除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本校工作经历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⑵申报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职务者,应具有本专业副高以上职称。⑶申报党政办副主任职务者,应具备一定综合协调能力。,须具有3年以上中共党龄。三、,任现职处级干部可以同级换岗申报竞聘。。,脱产学习一年以上不能回校工作的,不参加本次竞聘。、毕业证书、评聘材料和任职文件为准。四、:学校公布竞聘方案;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学校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发动;拟申报人员填报申报表,于3月11日下午5:00前上报学校党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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